(一)宣传贯彻党和国家及各级政府颁布的残疾人事业的各项法律,法规和残疾人优惠政策。 (二)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,维护残疾人的合法权益,为残疾人服务。 (三)拟订全区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,并负责组织实施、监督和检查。